海钢产业园部分土地招租公告

2025-06-05 00:00:00 615


海南海钢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经研究决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将海钢产业园部分土地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概况

拟招租土地位于昌江县叉河镇海钢产业园内。拟招租土地分为3个标的:1号标的7号地块30亩,2号标的4号地块10亩,3号标的7号地块6.1亩。

二、用途:1号和2号标的地块作为堆场使用,3号标的地块作为新能源补给电站使用,均不得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

三、租期1号和2号标的地块为1年、3号地块为3年。

四、招租底价

招租底价为:8000元/亩·年。招租底价不包含物业服务费、水费、电费、水分摊费、电分摊费、垃圾清运等费用。

五、竞租保证金:拟招租土地分为3个标的:1号标的7号地块30亩,2号标的4号地块10亩,3号标的7号地块6.1亩。每个标的收取20,000元履约保证金。若竞租中标,签订合同时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或租金。若竞租不中标,竞租保证金在完成资料提交及公司内部审批后全额无息退还竞租人。

六、竞租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申请参加竞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竞租人为自然人的必须由本人亲自竞租、为公司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参与竞租、为其他组织的必须由负责人参与竞租。

(三)具有良好的个人或商业信誉。

(四)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提供查询结果的网页截图)

(六)意向竞租如存在拖欠我司债务、与我司有债务纠纷、违法侵占我司资产等行为,不得参与竞租。

(七)竞租人为从事专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须相应具备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环保条件及资质,或具备特许经营等资质。不具备的,不得参与竞租。

七、竞租程序

(一)竞租人以密封的信封进行现场报价,报价必须高于底价,报价等同或低于底价的视为废标。

(二)报名竞租后,未按照规定时间投标的,则视为弃权竞标;自动弃权竞标的,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若仅一人报价,自然成为竞得人;若出现多人报价不同,则以报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四)若竞得人弃权或招租人取消中标资格,则招租方通知下一位最高报价者替补成为新竞得人。

八、报名时间

2025年6月5日至13

九、联系方式

  人:冯先生

联系电话18189849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