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拟向社会公开竞标比选采购单位拆除处置制冰设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海钢集团拆除处置制冰设备项目
二、项目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矿区东园路制冰厂
三、项目概况:拆除并处置的制冰设备的主要清单(以现状为准)。
序号 |
名称 |
相关参数 |
备注 |
1 |
压缩机 |
3台,功率70kW,总重700kg |
同蒸发器和液氨储罐连接(1973年设备,具体参数不详)。 |
2 |
循环水泵 |
2台,功率7.5kW,65kg |
同散热器和循环水池连接,保证供水。 |
3 |
散热器 |
2台,外壳碳钢,内部盘管 |
位于压缩机和冷冻剂储罐之间,用于液态制冷剂的降温。 |
4 |
高压制冷剂储罐 |
3台,卧式,600,其中4米长储罐2台,2米长储罐1台 |
位于压缩机和低压制冷剂储罐之间,用于储存液态制冷剂。 |
5 |
低压制冷剂储罐 |
2台,卧式,1台800*1500,1台900*1500,外敷100mm保温层 |
位于制冷剂高压储罐和蒸发器之间,用于储存和分流低压制冷剂。 |
6 |
制冰池 |
2座,1座1.5m*3m*1.5m,1座4.5m*3m*1.5m. |
内置蒸发器,暂时存水。 |
7 |
冷库 |
6间,单间尺寸:5m*5m*2.5m,库内蒸发面积120M2 |
内置蒸发器,暂时存水。 |
8 |
动力控制柜 |
2台,主柜1台,副柜1台 |
目前电源已切断 |
四、项目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0历天内完成。合同存续期间,中标人包干负责整个项目,承担项目的一切所需费用及全部安全责任。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负责做好接水接电等施工前期准备。
(二)负责做好置换制冰设备内液氨、拆除制冰设备及其相关附属设施等施工作业。
(三)负责处置拆除后废品、清理场地等施工善后工作。
(四)配合海钢集团完成相关手续等其他工作。
五、参选须知
(一)竞标人必须全部符合下列报名条件:
1.同意项目要求,同意竞标规则。
2.具有工商部门核准有效的营业执照。
3.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证明材料 (房屋产权证明或租房合同)。
4.有危化品处置或建筑施工或机电设备安装或化工管道安装等资质之一。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二)报名时间:2018年11月 26日至3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三)报名地点:昌江县石碌镇迎宾路6号,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部。
(四)竞标人报名时必须全部提交下列材料(加盖公章):
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企业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是委托他人报名,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该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企业收款方式。例如“收款单位”“开户银行”“账号”等。
(五)竞标人报名时必须缴纳参选保证金人民币6000.00元。
1.谢绝现金缴纳。
2.缴纳方式:竞标人必须在2018年11月30日17:00前,以公司账户向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向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缴纳参选保证金。
收款单位: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昌江河南支行
账号:2201032209822100144
3.缴纳时请注明“海钢集团制冰设备拆除处置项目保证金”字样。
4.若竞价不得,则海钢集团将原路足额返还参选保证金(不计利息)给竞标人。
六、竞价须知
(一)采购控制价:人民币287000元
(二)竞价时间:拟定于2018年12月4日上午10:00开始。
(三)竞价地点:昌江县石碌镇迎宾路6号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七、竞标规则及确定中标人办法
(一)符合竞标资格的意向竞标人编制投标价,并加盖公章密封。并于开标当天按规定时间携带前往开标地点当场向采购方提交。
(二)采购方采购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当场拆封宣布投标方报价,并当场记录。
(三)根据“价低者得”原则,由采购工作小组组长根据投标报价情况,确定最低有效报价为中标人;若出现两个及以上相同的最低有效报价,则采用现场抽签方式确定中标人。
(四)竞标结果将在有关信息平台公示3历天(含节假日)。若在公示期间有争议或有举报,经查证不属实的,维持原结果;经查证属实的,则取消其资格,报价第二低者替补成为中标人。
八、咨询方式:林先生,0898-26605956,18889912969。
特此公告。
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0日
